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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术型学位授予标准-化学专业

发布者:admin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12-14 10:36:1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授予标准

070300化学(一级学科)硕士

学位授予标准

一、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弹性年限为2-5年,用于学位课程学习的时间为第1学期和第2学期。硕研究生的课程分学位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在读期间,应修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专业学位课程18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10学分,课程学习需在一年内完成,并参加学术活动

二、培养环节及基本要求

1. 制定培养计划。课程计划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导师与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并提交。论文计划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生培养计划表》,经导师签字,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 课程学习。研究生的课程分学位课和选修课两部分,课程学习和考核方式采用自学、讲授、课堂讨论、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研究生在读期间应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 文献阅读、教学科研实践、学术活动等。硕士生应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应协助导师指导本科毕业生和低年级研究生。硕士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应至少做1次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由导师负责对其学术报告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需要重做。

4. 开题报告。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要求在第三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执行。

5. 资格考核及中期考核。对硕士生每学年进行1次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学习、专业研究等各个方面。考核合格者准予进入下一阶段培养,不合格者推迟进入下一阶段培养,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6. 学位申请与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修满课程,完成论文研究及撰写工作,并满足学位申请的其他基本条件后,方可提出答辩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要进行抽查,不合格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按《中国地质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要求》执行。

三、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本学科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实践价值。

2. 硕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3.学位论文应在阅读大量文献资料和进行科研调查的基础上,对选题的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动态进行综述。

4. 学位论文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反映硕士生所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科研水平。

5.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在所研究领域应有创新性成果。

6.学位论文要求条理清楚,语句精炼、通顺,照片清晰,图表规范,学位论文应严格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得出结论。论文中如含有他人所做的工作,必须明确标注,不得编造实验数据或抄袭他人成果。

7.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的篇幅在3万字以上。

8.论文格式要求严格按照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关于统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格式的规定》执行。

四、学位获得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鼓励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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